安丰镇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19  (此信息已过期)
为更好地服务安丰镇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安丰镇人民政府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安丰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9名,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和人数见《2024年东台市安丰镇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单位
东台市安丰镇人民政府、东台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从业记录、无犯罪记录证明。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本次招录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共9人,其中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
5、服从组织管理,服从统一安排,服从工作调配,不得兼职。
6、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四、报名事项及招聘流程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体检费用自理。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6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 30—6: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安丰镇组织办(政府大楼三楼最西边办公室)。联系电话:85301617。联系人:荣老师。
(三)报名方法: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无犯罪记录证明、毕业证、相关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相关工作经历请提供书面证明,并填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招聘流程: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岗位比例1:2开考)。
(五)报名要求:a、所有报名人员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随时终止其报名或聘用资格;b、拟聘用的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

五、考试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六、考察
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的1:1 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放弃的,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签订劳动合同
经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安丰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两年一签,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进行续签,食宿自理。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26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保险待遇参照同类合同制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由签订合同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最终解释权为合同单位)。

东台市安丰镇人民政府
东台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8日
原文来自公众号:幸福东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