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切实提高我市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扩充消防救援人员队伍。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01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站战斗员74名
02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站驾驶员15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瘢痕,身体外观正常,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4、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②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③曾有拒服兵役、受过部队处分的;
④曾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它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被开除或辞退的;
⑤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⑥其他不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岗位资格条件
01战斗员岗位:限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截止日期2023年1月31日),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02驾驶员岗位:限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止日期2023年1月31日),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须持有B2或A1、A2有效驾驶证,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四、加分及放宽条件
1、持有无人机操作证书、绳索、水域救援等专业证书者及艺术特长者年龄放宽3岁;
2、具有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田径资格证书的运动员、教练员年龄放宽3岁;
3、面试加分:持有1、2条件证书的加3分;退役军人加3分;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加5分。
五、工作及待遇
(一)工作时间和地点
招聘人员须填报意向的岗位,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统一分配至东台市各政府专职消防站工作。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平均每月休息8天,遇有重大消防安全保卫或不可抗因素影响,事后适时安排补休,试用期2个月,期间每月假期4天。
(二)相关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关系。按照10万元/年标准保障(包括工资、福利、保险、绩效等),具体按照实际岗位工资发放。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络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1月 19 日至2023年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地点:东台市绿源路消防救援站;联系人:赵传华;联系电话:13914678938;网络报名邮箱444632767@qq.com。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①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填写《东台市政府专职消防站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加分及放宽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⑥报名02驾驶员岗位的还需提供B2或A1、A2有效驾驶证原件。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
(五)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七、招聘程序
01岗位(政府专职消防站战斗员):
(一)体能测试
1、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具体要求标准详见附件二:《东台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能测试要求标准》。
2、体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3、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体能测试准考证。
4、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02驾驶员(政府专职消防站驾驶员):
(一)体能测试
1、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具体要求标准详见附件二:《东台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能测试要求标准》。
2、体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技能测试环节。
3、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体能测试准考证。
4、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技能测试
1、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技能测试。体能测试具体要求标准详见附件三:《东台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技能测试要求标准》。
2、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3、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技能测试通知单。
4、技能测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聘用
(一)体检。根据招聘岗位从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体检人员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递补方法同体检环节)。考察主要针对应聘者本人在有无违法乱纪等方面的审查,受考察者需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台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收到问题反映,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在符合录用的同岗位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补公示。
(四)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关系。
九、招聘咨询电话
东台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15-69988115。
十、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515-60609006。
附件:东台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东台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