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富安镇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东台市富安镇交通管理铁骑队警务辅助人员2名;
2、东台市富安镇城管队员4名(3男1女);
3、东台市富安镇行政审批局医保服务工作人员1名;
4、东台市富安镇行政审批局民政工作人员1名;
5、东台市富安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辅助会计1名。
二、招聘单位
东台市富安镇人民政府
三、招聘形式
由东台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到富安镇人民政府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招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无非访记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2、岗位条件:
(1)东台市富安镇交通管理铁骑队岗位: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语言沟通能力、能承担交通治安管理信息化基础性工作;需持有摩托车驾驶证;身高170厘米(含)以上;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2)东台市富安镇城管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女性队员需能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3)东台市富安镇行政审批局医保服务及民政岗位: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性别不限;精通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4)东台市富安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辅助会计岗位: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性别不限;精通电脑办公软件操作;具有3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持有会计初级以上职称人员优先聘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邪教组织或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刑罚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报名地点:东台市富安镇组织办(富安镇人民政府4楼最西侧办公室),联系人:孙金花,联系电话:85300029、15298595180。
报名时间: 2022年8月10日--1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现场笔试与面试,择优录取。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最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考试总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考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4、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聘用:公示无异议者聘用。
六、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两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保险待遇参照富安镇劳务派遣人员性质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由签订合同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最终解释权为合同单位)。用人单位每年进行工作考核,凡考核不合格、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由签订合同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七、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镇纪委全程参与监督。本公告解释权归富安镇人民政府所有。
富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