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2012年度全市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和表彰奖励的意见》,设综合先进奖、单项工作先进奖、先进个人奖和特别贡献奖四大项。
《意见》体现,省委、省政府明确的“八项工程”,盐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县域经济进位争先6项主要指标和目标任务综合考核表彰奖励意见精神。
《意见》突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主要发展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镇(区)主要指标考核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工业开票销售收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等7个方面,重点工作主要考核推进“222”工程、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等6个方面,对镇域经济进位争先、重大产业项目建设、规模骨干企业培植3个方面实行考核加分。部门单位重点考核招商引资、利用外资、服务“222”工程等中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意见》要求,各考核责任部门要落实考核工作责任,加强平时考核工作,健全考核指标实绩台账,依据考核结果实施表彰奖励,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东台人才网 http://www.dth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