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为充实殡葬一线殡仪服务人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招聘三仓殡仪馆殡仪服务合同制工作人员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殡仪火化工4名,男性。
2.殡仪服务员4名,适宜女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殡葬事业,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
2.具有东台市户籍(含生源地),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1.报考殡仪火化工岗位,男性,具备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沟通能力强。
2.报考殡仪服务员岗位,适宜女性,须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能讲普通话,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基础。
3、加分条件。义务兵(志愿兵)加1分,民政院校殡仪专业毕业或具有社会工作师专业技术资格加1分,学前教育或音乐专业毕业的加1分,上述加分项计入总成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尚未结案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存在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殡仪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1日至3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东台市殡葬服务中心(五烈镇廉贻社区),联系人:毕丽华 、陈军;联系电话:85439169,18962031090。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填写《东台市殡葬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各类获奖证书及相关材料等原、复印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凡是伪造相关证件和经历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发现上述情况的直接辞退,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加分项材料须在报名结束前提供。
资格审核合格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必须达2:1,如达不到2:1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闭卷考试形式,合格线50分。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按照核定后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达不到1:3的按实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心理承受能力、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等,合格线60分。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项。
五、体检和考察
分岗位按核定后的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加分项高者优先;加分项又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和形式另行决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和工资待遇
1.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与东台市殡葬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在三仓殡仪馆。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参照市殡葬服务中心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标准考核发放,并缴纳“五险一金”。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3.本次招聘由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85227089。本公告由东台市殡葬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东台市殡葬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