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招聘劳务派遣制司法辅警派遣到东台市人民法院工作,由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司法辅警10名(其中男性6名、女性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司法辅警工作;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东台市户籍;
5.男性身高1.72米以上,女性身高1.6米以上,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肤表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口吃、色盲等;
6.共产党员、退伍军人的年龄可放宽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行为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政审)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1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考咨询电话:0515-68832773
联系人:孙女士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东台市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并提供电子文档和二寸免冠照3张),到东台市人民法院政治部(804室)现场报名。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网上报名:将填好的《东台市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同现场报名)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sdtfyzzc@163.com )。资格审查合格的,根据通知要求,报考人员须在体能测试前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复审。不能按期如实提供的,取消报名资格。
4.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考试资格。符合招聘条件者,发放体能测试通知书。
5.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申报。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各占考试总分的40%、30%和30%。
体能测试主要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女性800米)跑、立定跳远。评分标准参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执行。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录人员1∶3的比例进入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间1小时3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具体考试内容另行通知),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圆珠笔在答题纸上答题。试卷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查考生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成绩相同,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
(四)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如发现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东台市人民法院网站上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为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员的表现决定是否续签。
(六)待遇
司法辅警的待遇为:基本工资2740元/月(含个人应承担的“五险一金” ),绩效考核奖400元/月——525元/月(按每季考核等次发放),与其他聘用制人员享受同等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工会福利等。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督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督察室电话:0515-68832772。
五、附则
本公告由东台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东台市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东台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