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关于分解下达2021年度省政府15类52件民生实事任务的通知》(盐政传发〔2021〕57号)和《关于开发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函》(东人社函〔2021〕14号)文件精神,推进民生实事工作,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助力乡村振兴。经研究,决定
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二、岗位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公益事业,爱岗敬业,服从用人单位管理;
2. 具备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与综合素质;
3. 身体状况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条件。
三、安置对象
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且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优先安置建档立卡农户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9日。
2、报名地点:溱东镇为民服务中心,联系人:周爱兰,联系电话:0515-69989364。
3、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帮扶手册等证明材料、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填写报名表。
4、报名要求:a、所有报名人员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随时终止其报名或聘用资格;b、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报名。
五、招录方式
招录方式采取自主报名,资格初审后报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溱东镇党群工作局和行政审批局组织面谈确定拟录用人选,按照规定程序录用上岗。
六、薪酬待遇
此次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为临时公益性岗位,在岗时间为2个月,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0小时(每月不超过80小时)。工作标准为每月1600元,工资发放周期为半个月。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镇纪委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东台市溱东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