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开展好弶港镇人民政府各项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文职人员1名,农经站会计1名。
二、应聘条件
岗位1:办公室文职人员,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熟悉日常办公软件,形象较好,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岗位2:农经站会计,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有农村会计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0月29日。
2、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3、报名地点:弶港镇组织办(弶港政府三楼最西边办公室)。
4、报名要求:
①报名时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人员听通知参加有关考试。
②所有报名人员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随时终止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③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④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报名。
四、考试方式
面试,部分职位根据需要加试实操。
五、体检、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对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签订劳动合同
此次招聘人员为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不提供住宿。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聘,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待遇执行镇同类人员标准,缴纳相关保险。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岗位需要,本人工作实绩良好、综合素质经考查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
拟聘用的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合同。
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视为放弃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镇纪委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弶港镇组织办负责解释。
弶港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