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创新社会治理部署要求,切实提高城镇综合网格化治理水平,根据我镇实际,决定招聘城镇专职网格员,特发此公告:
一、岗位设置
城镇专职网格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管理,服从统一安排,服从工作调配。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与综合素质。
3、身体状况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条件。
4、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沟通能力,能够熟练应用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相关系统。
5、常住地在富安镇。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报名地点:东台市富安镇组织办(富安镇人民政府4楼最西侧办公室),联系人:孙金花,联系电话:85300029、15298595180。
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4日--1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现场笔试与面试,择优录取。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最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有乡镇街道、网格管理工作经历人员同等条件可优先聘用。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同等条件可优先聘用。退役军人同等条件可优先聘用。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考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4、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录用:公示无异议者录用。
四、聘用人员待遇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两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保险待遇参照富安镇劳务派遣性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由签订合同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每年进行工作考核,凡考核不合格、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由签订合同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镇纪委全程参与监督。本公告解释权归富安镇人民政府所有。
东台市富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