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高新区管委会3个公益性岗位
【公共就业(人社中心)1个,公共环境卫生(农业农村中心)1个,群团工作(组织人事办)1个】已列入2021年东台市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公益事业,爱岗敬业,服从用人单位管理;
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中心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如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4.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或正在立案审查的,不得报考。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10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 报名地点:东台高新区创业大厦就业创业服务大厅。电话:0515-89501550(陈先生、冯女士)。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技术等级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同时另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现场填写《东台市高新区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本人不能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资料代为报名。
3. 资格初审:高新区人社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受理登记和现场查验就业困难相关佐证材料,组织人事办、纪工委进行资格初审,并报相关部门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三、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主要考察阅读理解政策的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能否履行岗位职责与沟通表达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所有岗位开考比例为1:2,不足开考比例的采用面谈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核。
总成绩合格者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人员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高新区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东台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办理五险。
五、注意事项
1. 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就业困难相关佐证材料;
2. 进入体检人员需提供所在辖区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 考试相关信息均在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高新区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515-89500569 。
本招聘公告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