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型客车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原则,招聘小型客车驾驶员4名。
二、招聘条件
1、持有效驾驶证(限C或B 类)且具有满5年以上驾驶经验的东台市市区或安丰镇镇区市民,能够食宿自理。男性,45周岁以下(达到或满足相应社保缴费年限要求等特定情况的视情确定)。
2、容貌端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举止言行礼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服务能力较佳,服从工作分工。
3、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无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和其它违法犯罪劣迹记录。无失信行为和不良社会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近三年内未发生同责以上重大交通事故。
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和传染疾病史。
三、招聘录用程序和方法
1、报名登记:持本人以下证明材料及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公司指定招聘点报名,填写《驾驶员聘用申请表》。
(1)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的C或B类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由教育局、原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
(5)公安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安全行车证明和现实表现证明。
2、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在公司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3、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统一组织面试和技能考核,择优录用。对退伍军人和中共党员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4、入职办理:综合评审合格的驾驶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驾驶证、身份证等证件及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办理入职时需携带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或相应的证明材料。
5、岗前培训:驾驶员上岗前由公司安排统一的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聘用后的相关待遇
1、正式聘用后,统一办理劳动合同制手续,按规定缴纳相应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缴纳规定的安全风险保证金(10000元,不计息)。
2、工资待遇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考核的方法,月收入4000元左右(扣除社会保险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3、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五、在招聘过程中,凡应聘者未能按规定时间和相关要求执行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和录用资格。
六、招聘报名时间和地址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3日8:30起至9月15日18时止。
2、报名地址
东台市站前路6号(东宇公司内)
(1)电话:13951555099,联系人:许先生
(2)电话:18962051616,联系人:李先生
特此公告。
2021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