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规定,东台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文职辅警5名。具体岗位为:市行政中心公安窗口、政治处各1人,限女性;车管所1人,限男性;法制大队、警务保障科各1人。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应聘报名须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2021年9月9日至9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休息日除外)
报名地点:东台市公安局1002办公室。联系人:汤筠;电话:85298069。
2、资格审核。报名时,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招聘条件,资格审核合格。
四、考试方法、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
考试分笔试、面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线为5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
2、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的理论水平、综合素质、岗位适应能力等。
3、实施办法
笔试结束后,按不超过招聘人数1:2的比例,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2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按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党员、退伍军人优先;同为党员、退伍军人,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者,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因违法违纪受处罚、处分等情况。遇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六、薪酬待遇
待遇比照同类人员执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后经考核合格签定劳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公安局政治处具体组织实施,接受纪监部门监督和人社部门指导。监督电话:0515-85298078。
本公告由东台市公安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