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招聘辅助执法队员兼执法车司机1名
浏览: 次 发布日期:2021-08-20 (此招聘报名已截止)
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辅助执法队员兼执法车司机1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东台市户籍(含生源地户籍),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生)。
3、全日制普通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并有1年以上连续工作经历。
4、辅助执法工作有一定的特殊性,实行一岗多职,适宜男性,要求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能熟练驾驶汽车。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至8月26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东台市文广旅局办公室(东台市鼓楼路88号文化大厦5楼),联系电话:0515-85212509。
3、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报到证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交近期1寸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如实填写《东台市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四、考试方式、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为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时间另行通知。
2、实施办法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政审人选。成绩出现同分时,学历高者或工作经历长者优先。
五、体检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政审主要考察报考者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个人放弃、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在市文广旅局公示7天,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享受劳动合同制人员相关待遇(五险一金+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七、组织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回避制度,严肃考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招聘工作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八、报名事项咨询
报名事项咨询电话:0515-85212509。
本公告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