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许河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镇城管队员3名
二、招聘单位及用工形式
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由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许河镇人民政府从事城管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 男性,身体健康,年龄在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3. 初中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4日至8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许河镇党群工作局(镇政府三楼西)。联系人:孙国勤,联系电话:0515-69969616,手机:13921838096。
3、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现场填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 招聘流程: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
5、报名要求:a、 所有报名人员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报名或聘用资格;b、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c、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报名。
五、录用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面试50分,体能测试50分。根据总分高低,高分者录用。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签订劳动合同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与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食宿自理。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发放基础工资,试用期满后工资、保险待遇参照本镇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由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最终解释权为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拟聘用的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合同。
许河镇人民政府
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