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规定,东台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东台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5人,其中巡特警大队突击中队15人、交警大队铁骑队10人。职责是协助人民警察开展社会治安维护、突发事件处置、巡逻盘查、查纠交通违法、看守嫌疑人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高中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不限,男性;年龄18周岁到35周岁。
3、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无残疾、口吃、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矫正视力1.0(含)以上、无色盲,听力正常,男身高1.65米(含)以上。
4、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热心服务社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4、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以及正在被立案审查等情形的;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和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应聘报名,须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附件1)。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应聘巡特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在东台市公安局(广场路2号)西门卫处报名。联系人 ,顾警官:13505111926
应聘交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在交警大队(开发大道16号)212办公室。联系人,王警官:13962037996
2、资格审核。报名时,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招聘条件,资格审核合格。
四、考试方法、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
考试分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体能测试为达标项目,但不计入考试成绩。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线为5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
2、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的理论水平、综合素质、岗位适应能力等。
3、实施办法
笔试结束后,按不超过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能测试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体能测试结束后,在体能合格人员中,按不超过招聘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2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公示
按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党员、退伍军人优先;同为党员、退伍军人,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者,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因违法违纪受处罚、处分等情况。遇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被录用人员服从公安机关统一调配。
六、薪酬待遇
试用期3个月,待遇约233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待遇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约5000元/月,含“五险一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公安局政治处具体组织实施,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和人社部门指导。监督电话:0515- 85298078。
本公告由东台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东台市公安局公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2:东台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东台市公安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