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东台市交通管理铁骑队许河中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名。
二、工作性质及职责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用工模式,由东台市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东台市交通管理铁骑队许河中队”为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主要职责为:协助人民警察维护许河镇交通秩序管理,在许河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机动巡逻、疏堵保畅、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处置突发事件和参与重大活动交通保障、协助查处交通违法等工作,在许河镇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三、应聘条件
(一)招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男性20—40周岁之间(1981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前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公安交通管理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70厘米(含)以上;
5、有较好的语言沟通能力、能承担交通治安管理信息化基础性工作;
6、需持有摩托车驾驶证;
7、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热心服务社会;
符合上述条件的党员、退伍军人、大专以上学历者优先录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邪教组织或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刑罚的;
3、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交通治安管理辅助工作情形的。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途径,本次招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东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富安中队;
3、报名联系人:狄警官(联系电话:13770268019)、王警官(联系电话:13655110115)、中队电话:051585571110。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退役军人需提交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其他证明材料(党员证明、表彰奖励证明、驾驶证、技能证明等)。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材料不全者,取消应聘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应聘材料不予退回,考试不再通知。
(二)录用程序
1、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辅警所具备的基本素质,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包括应对能力和体能测试等综合素质。按照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8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2、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步、俯卧撑、10米*4往返跑,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执行。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评,有不达标项目的,不得参加体检。
3、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有关要求进行。
4、体检。对通过面试、政治审查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前述规定依次递补。体检标准除符合本简章中报考条件的相关规定外,其他标准参照人社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5、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与考核,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予以聘用并与东台市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6、薪酬待遇。按规定缴纳“五险”,每月基本工资+考核费共计283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保险部分)。
六、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保持通信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或不按要求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个人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东台市保安服务公司
东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富安中队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