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到许河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窗口从事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4、熟练操作电脑者优先录用。
四、录用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电脑操作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电脑操作50分,面试50分。根据总分高低,高分者录用。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签订劳动合同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与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食宿自理。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保险待遇参照劳务派遣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由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最终解释权为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拟聘用的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