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履行集镇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实现集镇管理长效化、精细化管理目标,经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辅助执法队员8名。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无刑事、治安处罚,行政、纪律处分等不良记录;
2、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以上学历,优秀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事项及招聘流程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25日—2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南沈灶镇组织办(镇政府大楼三楼309办公室),联系电话:85597990、13655116967,联系人:陈先生。
(三)报名方法: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个人获得的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招聘流程: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
(五)报名要求:1、所有报名人员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随时终止其报名或聘用资格;2、已有工作单位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录用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通过考试后进入面试。根据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的1:1 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放弃的,按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为1830 元/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基础工资1830元/月,按当月考核结果发放考核工资平均600元/月,保险待遇参照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镇纪委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监督电话:69989609
东台市南沈灶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