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各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东台市开发区、东台沿海经济区、东台城东新区经济发展局,东台西溪景区综合发展部:
为加快推进我市“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服务企业引才,努力打造人才苏北人才高地。经研究,决定自2013年6月起建立人才工作指标统计报表制度,现就相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 有关要求
1、人才工作指标统计是全年目标任务考评的重要内容,各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机构)要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相关指标统计报表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报表编制,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当月指标没有新增数据的也应统计并报送。
2、统计报表各项数据要准确如实反映当年度本镇(区)人才工作开展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或漏报。
3、统计范围:镇(区)辖区内所有本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不含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部省属企业吸纳人才和自主创业人才,其中:附件1、附件3引进的海外留学生和外国专家,附件4海外高层次人才及项目,填报范围含机关、事业单位(非编内人员)。
二、 报送时间
自2013年6月起按月报送附件1至3,2013年6月份报表在30日前报送,以后各月在每月23日前报送,遇节假日应提前报送。镇(区)海外高层次人才、项目,高校毕业生和用工需求情况统计表(附件4)为季报,于每季首月5日前报送。
三、 报送方式
月度报表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报送信箱850322609 @qq.com。12月份报表兼作年报,应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表格在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信息公开→人才开发下载)和纸质报表,纸质报表报送地点东台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才工作科(联系电话:0515-85222671)。出自东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由东台人才网转载。
附件: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