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学校校园卫生保健工作需要,2020年东台市教育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园卫生保健人员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东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校园卫生保健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无不良行为记录;身体健康。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2017年及以后入学并取得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符合要求的也可应聘),专业要求见《岗位表》,具备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考试资格。持有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专业技术资格)。
5.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0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陈述申辩时间:11月14日-1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东台市教育局806室(东台市交通大厦,范公北路9号);
报名人员除带齐报名相应材料(所需材料见下列报名须知)外,应在报名前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于报名当天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居住在江苏省外的考生申领“苏康码”时,可在“到江苏居住地区”和“到江苏后详细地址”栏中填写招录单位地址或来苏后拟入住地址等)。“苏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报名地点。报名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报名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报名当天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苏康码”、个人“行程轨迹”查询方式:打开江苏政务服务APP、支付宝或微信的“扫一扫”,扫描下图二维码,申报获取“苏康码”和查询个人14天内行程轨迹。
苏康码
行程卡
(二)报名须知
1.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须详实填写《东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校园卫生保健人员报名表》(附件1),在《报名表》上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有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的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且须于聘用时签订相关承诺。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及复印件1份;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2018、2019年毕业的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名人员,还须提供未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2)。
④《岗位表》中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有工作单位的,须出具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东台市教育局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报名成功后未接到审查不合格通知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通过,可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领取方式、时间、地点及笔试期间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缴费事宜将在“东台教育”微信公众号和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予以关注,并按通知要求按时领取,逾期者责任自负。
4.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考生笔试费每人100元。
5.报名人员应在报名前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积极配合招聘过程中的各项防疫要求,明确证明义务,如实上报健康状况及行程轨迹。凡瞒报、谎报、不配合工作人员检测、询问、排查等的,取消相应资格。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东台市教育局组织。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内容为校园卫生保健人员岗位必备的相关基础知识,设50分合格线。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后,考生可关注“东台教育”微信公众号或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招聘职位实际招聘计划数不超过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跟进)。招聘职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资格复审、疫情防控等要求将在“东台教育”微信公众号和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请予关注。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进行公布。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本人弃权出现的空缺,将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东台市教育局书面陈述申辩。
2.面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分析、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面试收取面试考生面试费每人100元,于资格复审时缴纳。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计算总成绩。
五、聘用办法
1.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职位实际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加试决出,加试形式另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的,按同职位在考试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依次递补。递补时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舍办法同前。
2.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将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资格进行最终确认,资格确认通过者,将在“东台教育”微信公众号和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相应资格。遇有因被取消相应资格或因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相应资格而出现空缺岗位时,递补方法同上。对递补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合格后,另行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举报经调查核实确认资格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因此而出现空缺岗位时,进行依次递补,递补方法同上。对递补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合格后,另行公示。
3.选岗。选岗时,按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岗。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抽签决定选岗。选岗时间、地点、选岗办法及届时疫情防控等相关要求另行公告。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4.聘用。考生选岗后,经东台市人社局备案,由聘用学校为其办理有关入编、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选岗后放弃聘用或在东台市教育系统服务期未满3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聘用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东台市教育局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及解释。咨询电话:0515-85100511。
七、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15-85226544。
附件下载:报名表
承诺书
东台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