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东宇校车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东台市《校车安全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车照管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校车照管员45名。
二、报名条件
1.年龄需在28周岁以上,不超过45周岁女性(达到或满足相应社保缴费年限要求的年龄适当放宽,不含农保),已婚,家庭和谐稳定,具备初中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照管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3.具备良好的品行,无犯罪和不良记录,提供当地派出所证明;
4. 五官端正,语言表达流利,有一定的亲和力;
5.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能适应在乡镇驻点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6.有工作单位的需原单位出具同意报名手续;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等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工作)的;
(4)道德败坏,有酗酒、吸毒、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有法院公布失信记录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 11 日—10月 19 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江苏东宇公路运输有限公司办公室(东台汽车客运站内)。联系电话:85212464 联系人:朱建东
3.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健康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同时另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校车照管员,按线路区域划分,以招录辖区乡镇人员优先,公司不安排食宿。
2.招聘过程中,凡应聘者未能按规定时间和相关要求执行经考核合格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和录用资格。
五、招聘的录用程序和方法
1.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所有报名入围人员以统一经公安部门政审通过为准。
2.资格审查合格者统一组织面试。
3.结合面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4.招聘工作请教育局派员全过程跟踪监督。
六、相关待遇
1.应聘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录用,须缴纳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陆仟元(不计息)。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试用期3个月),按规定缴纳“五险”,人均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 人员录用后,要服从单位的日常考核管理。使用期内公司将对照管员进行遵章守纪、安全运行、优质服务、正班正点、出勤率等方面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3.照管员在寒暑假车辆停驶期间,要服从公司组织的培训及相关工作安排,工资按原考核平均工资的80%/月发放。
特此公告。
2020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