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盐城市医疗保障信息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详见岗位表)。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须于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两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2.与信息中心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0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市医疗保障局统一组织。
笔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同分,一并入围),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最终成绩计算方式:按笔试50%、面试50%计算最终成绩。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至7月31日、8月3日至8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网络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0年8月4日下午6点截止;
陈述申辩:8月3日-8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4:0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8月3日-8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8楼8820室),网上报名请将报名表和各项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彩色、清晰、位正)发送至邮箱ycybjrsc@163.com。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报名时须交①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两张;②填写《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③身份证原件;④已经毕业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18、2019年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⑤其他相关证书和证明。所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2、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网上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报考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报考者须提供的报名材料。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等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4、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按目前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在资格确认后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5、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聘用
1、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分数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成绩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4、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招聘咨询电话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人事处:0515-80500820、0515-89805820
联系人:徐正亚、刘开衡
盐城市医疗保障信息中心:0515-80500860
联系人:刘海林
六、招聘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监督电话:0515-80501636。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附件:
1.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盐城市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