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用工单位委托,本公司面向社会
招聘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制人员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派遣单位、岗位及招聘人数
1.市劳动监察大队业务经办人员2名;
2.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业务经办人员4名;
3.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业务经办人员1名;
4.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东台市户籍(含生源地户籍)。
2.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和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因违纪违法受过处罚、处分等情形的不得报名)。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至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东台市望海东路47号,九九商厦二楼)。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85268096。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一人限报一个岗位。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同时另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填写《东台市劳务派遣人员应聘报名表》,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四、考试方法、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
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内容为综合知识。
专业科目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3.实施办法
笔试结束后,分岗位按不超过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出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同分的情况,则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总成绩出现同分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者,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因违法违纪受处罚、处分的情况。遇到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三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享受同类人员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由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本简章由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