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东台市交通管理铁骑队梁垛中队和安丰中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名(其中梁垛中队4人,安丰中队4人)。
二、工作性质及职责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用工模式,由东台市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别派遣到“东台市交通管理铁骑队梁垛中队和安丰中队”,人员性质为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主要职责为:协助人民警察维护梁垛镇和安丰镇交通秩序管理,在梁垛镇和安丰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机动巡逻、疏堵保畅、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处置突发事件和参与重大活动交通保障、协助查处交通违法等工作,分别在梁垛镇和安丰镇实行半军事化管理。
三、应聘条件
(一)招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男性22—40周岁之间(1980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前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公安交通管理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70厘米(含)以上;
5、有较好的语言沟通能力、能承担交通治安管理信息化基础性工作;
6、需持有摩托车驾驶证;
7、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热心服务社会;符合上述条件的党员、退伍军人、大专以上学历者优先录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邪教组织或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刑罚的;
3、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交通治安管理辅助工作情形的。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途径,本次招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东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安丰中队;
3、报名联系人:周警官(联系电话:13921830468)王警官(联系电话:15962099119)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2、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退役军人需提交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其他证明材料(党员证明、表彰奖励证明、驾驶证、技能证明等)。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材料不全者,取消应聘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应聘材料不予退回,考试不再通知。
(二)录用程序
1、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辅警所具备的的基本素质,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应变能力、分析能力等综合素质。按照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8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2、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步、俯卧撑、10米*4往返跑,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执行。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评,有不达标项目的,不得参加体检。
3、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有关要求进行。
4、体检。对通过面试、政治审查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前述规定依次递补。体检标准除符合本简章中报考条件的相关规定外,其他标准参照人社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5、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与考核,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予以聘用并与东台市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6、薪酬待遇。按规定缴纳“五险”,每月基本工资+考核费30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保险部分)。
六、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保持通信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或不按要求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个人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东台市保安服务公司
东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安丰中队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