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富安镇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富安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2、东台市汇源供水有限公司(富安)工作人员1名;
3、富安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1名;
4、富安镇司法办公室社区矫正工作者1名;
5、富安镇综治办公室网格化工作人员1名;
6、富安镇宣传办公室编撰人员1名;
7、富安镇环境整治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8、街道办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单位
东台市富安镇人民政府
三、招聘形式
由东台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到富安镇人民政府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无非访记录。
(二)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性别不限。汇源公司工作人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宣传办编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四)岗位条件:
1、富安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岗位,具有财务财会、人力资源管理或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者优先;
2、东台市汇源供水有限公司岗位,需具有会计资格证书且有三年以上财务会计工作经验;
3、富安镇司法办公室社区矫正工作岗位,需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无违法犯罪记录;
4、富安镇综治办公室网格化和环境整治办公室需熟练操作电脑及办公软件;
富安镇宣传办公室编撰岗位,需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电脑操作能力,能够撰写文章,特别优秀者年龄及学历可适当放宽。
五、报名事项及招聘流程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0日—12月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富安镇党委组织办(政府大楼四楼),联系电话:85300029、13584756007,联系人:曹颖。
(三)报名方法: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司法办公室社区矫正岗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填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招聘流程: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
(五)报名要求:
1、所有报名人员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2、已有工作单位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报名。
六、录用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现场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笔试50分,面试50分。根据总分高低,高分者录用,考试总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的1:1 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放弃的,按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签订劳动合同
经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保险待遇参照富安镇编外人员工资标准(转正后每月最低工资不少于1870元,养老保险除外)执行(宣传办编撰岗位工资除基本工资外,根据其在东台市及以上新闻媒体的投稿情况发放考核工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由签订合同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最终解释权为合同单位)。
拟聘用的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合同。
其中:
1、本次招聘活动由富安镇纪委全程监督。
2、本次招聘活动由富安镇党委组织办负责解释。
富安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