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新街镇政府计划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数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新街居委会工作人员2名。
二、用工形式
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由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到新街镇政府有关部门或单位工作。
三、招聘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行政、纪律处分等不良记录;品行端正,作风踏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服从安排,能吃苦耐劳;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女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技能,具有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录用。
四、招聘流程
1、报名。凡有意向者请到新街镇党委组织办报名,现场填写《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1月6日,联系人:周琪,联系电话:0515-68832635、17715931800。
2、审查。报名人员本人现场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新街镇党委组织办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3、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技能加试两个部分,总分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60分,主要是对应聘者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评;技能加试40分,主要是对应聘者专业技能进行专项考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遇有体检不合格或有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新街镇党委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有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7、任用。公示无异议的,与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食宿自理。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3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保险待遇参照新街镇政府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造假或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东台市新街镇人民政府
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