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效能,拟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2名。
二、资格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会操作电脑,具有东台市户籍;
4、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招聘岗位为行政和内勤各1名。其中,报考行政岗位的,专业须为公共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工商管理、行政管理;报考内勤岗位的,专业须为会计学、财务会计与审计、会计、财会。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7日-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市卫生监督所办公室;地址:东台市鼓楼东路19号;联系人:王卫东,咨询电话:85273125。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一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如实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出现同分时,则加试决出名次。
五、体检、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遇到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考核合格者,按《东台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管理,享受相应待遇。
七、组织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监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01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