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浏览: 次 发布日期:2019-10-22 (此招聘报名已截止)
根据工作需要,东台高新区管理委员会面向全市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东台高新区管委会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和业务能力。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
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含试用期1年),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视同合格),身体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与东台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现有工作人员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38条所列亲属关系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10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东台高新区科创大厦0801办公室(市东湖路1号)。
3、联系人:张鹏鹏,顾爱洲。联系电话:0515-85220009。
4、报名方式:携带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
五、选调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个人自愿报名,并填写选调报名表。按照相关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公开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及参加考试人数达不到比例,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直至取消选调计划。
2、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参加选调人员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选调人员综合能力。设置笔试合格线5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实际选调岗位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合格线60分。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实际选调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果选调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决出名次。考察主要对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综合考察。遇有考察对象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时,在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讨论决定。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
5、结果公示。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办理手续。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7、纪律与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5-89501822。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报考、选调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选调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东台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东台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