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用工单位委托,本公司面向社会招聘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制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派遣单位、岗位及人数:
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社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东台市户籍(含生源地户籍)。
2、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和专业要求:
应聘人员须具有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因违纪违法受过处罚、处分等情形的不得报名)。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5日至18日。
2、报名地点: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东台市北海路8号市政府大楼502室)。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89560502。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同时另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填写《东台市公开招聘劳动派遣人员报名表》,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四、考试方法、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综合素质水平、岗位适应能力等。
3、实施办法:
笔试结束后,按不超过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政审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者,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因违法违纪受处罚、处分的情况。遇到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工作地点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市高新区C座“智厦”三楼)。应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享受同类人员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个人报名表
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