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辅助监管员1名。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工作,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
2、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经济类、财务财会类、商务贸易类。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9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东台市户籍。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0日-9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办公室,地址:北海中路8号市行政中心1287室。联系人:叶正清,联系电话:0515-89561287。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有效材料。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终止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须现场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填写《东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③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工作经历、无违法犯罪记录等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此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4)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
3、实施办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
考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合格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核定后的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再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再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因违法违纪受处罚、处分的情况。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最低服务期三年。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拟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享受同类劳动合同制人员相关待遇。
七、组织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八、报名事项咨询
本公告由东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东台市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东台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