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市法律事务中心和市外事接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市法律事务中心文秘人员 2名
市外事接待服务中心文秘人员 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事业单位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人员均可报名。
三、选调条件
1、报考市法律事务中心和市外事接待服务中心职位的须具备事业人员身份(全额拨款,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截止时间:2019年8月31日),政治坚定,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评价好,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29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专业不限;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内视为合格)。
3、与苏办发〔2011〕46号文件中第38条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至8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资料:1、《政府办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3、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如年度考核情况、职称、奖励证书等);4、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5、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表和同意报考证明(样稿)到报名地点领取。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市政府办公室政秘科(北海中路8号,市行政中心12楼1208室)。
联系人:郭霁,联系电话:89561208。
五、选调程序及方法
1、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按照相关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公开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核减选调岗位职数直至取消此次选调。
2、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核定选调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核定选调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形式另定),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
4、办理手续。对拟选调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报考、选调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选调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市政府办公室、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东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