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精细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效能,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招聘城市管理合同制辅助执法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主要辅助城管行政执法人员执法,配合执法人员检查、巡查、宣传等执法辅助性工作。招聘名额:8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2、具有本市户籍,男性,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身高1.70米以上,矫正视力1.2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从事户外工作。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或中共党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审批聘用等程 序进行。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4日—7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东台市城管执法大队办公室(东台市东亭中路68号市城市管理局大院东楼三楼)。联系人:崔碧玉、刘伟,联系电话:85396100。
3、报名手续: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承诺书(当场填写)、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党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此次招聘采取以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直到招录名额满为止。招录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招录人员与东台市城市管理局签定劳动合同,依照《东台市城管局辅执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一年一聘,每年一考核,合格续聘。工资待遇按照市财政核定的辅助执法人员工资待遇执行,配发统一制式服装,并且按照国家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东台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