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南沈灶镇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0名
浏览: 次 发布日期:2019-07-18 (此招聘报名已截止)
为更好地服务南沈灶镇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镇金属材料产业园园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2、镇民政事务管理工作人员4名(其中敬老院护理员2名、劳动人民纪念堂工作人员1名)。
3、镇“三位一体”办公室集镇管理工作人员5名。
二、招聘单位
南沈灶镇人民政府、东台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无刑事、治安处罚,行政、纪律处分等不良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电脑文档操作技能。敬老院护理员、劳动人民纪念堂工作人员和集镇管理工作人员限男性,报名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不作电脑操作要求。
3、退役军人报名,表现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四、报名事项及招聘流程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7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南沈灶镇组织办(政府大楼三楼最西边办公室),联系电话:85597990、13655116967,联系人:陈达仁。
(三)报名方法: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招聘流程: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
(五)报名要求:a、所有报名人员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随时终止其报名或聘用资格;b、已有工作单位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录用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通过现场实践操作(技能考试)和体能测试后进入面试。根据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的1:1 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放弃的,按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签订劳动合同
经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食宿自理。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30 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保险待遇参照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由签订合同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最终解释权为合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