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规定,东台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突击队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简单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简单所称公安突击队警务辅助人员,是指协助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开展突发事件处置,违法犯罪人员的盘问查缉、治安巡逻等工作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
共招聘公安突击队警务辅助人员3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男性,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前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
3、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无残疾、口吃、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单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5.0(含)以上、无色盲,听力正常,身高1.70米(含)以上。
4、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热心服务社会。符合上述条件的党员、退伍军人、大专以上学历,持有摩托车或小型汽车驾驶证者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拘留以上行政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4、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以及正在被立案审查等情形的;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应聘者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起至2017年11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东台市公安局四楼巡特警大队综合中队(广场路2号)。
2、面试。东台市公安局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通知报名人员进行面试。
3、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
4、考察。东台市公安局组织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遇有考察不合格,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5、录用。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四、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月工资2800元(其中500元为考核工资),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本简章由东台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
朱警官(联系电话:13505111999)
顾警官(联系电话:13505111926)
胡警官(联系电话:13505110686)
东台市公安局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