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社区工作整体上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东台镇社区工作人员20名,其中长青社区工作人员1名、八林社区工作人员2名、北海社区工作人员2名、其他社区工作人员15名。
二、招聘条件
(一)长青、八林、北海社区工作工作人员
1、分别为长青、八林、北海社区户籍常住人口或原住居民且现长期居住;
2、年龄在25周岁以上(1992年11月14日及以前出生),女性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4日及以后出生),男性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1月14日及以后出生);
3、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其他社区工作工作人员
1、东台市户籍;
2、年龄在25周岁以上(1992年11月14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4日及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办法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版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填写报名表,每人限报1个岗位。有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 份。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4日—1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3、报名地点:东台镇党委组织办。联系人:韩春红、曹阿敏;联系电话:85222885。
4、报名要求:a、所有报名人员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随时终止其报名或聘用资格;b、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c、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报名;d、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员每人缴纳考试费100元。
开考比例为1:2,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社区工作基础知识等,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考试时间、地点和程序另行通知。
3、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考试时间、地点和程序另行通知。
4、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持有社会工作师证书或者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的考生优先;再同样持有社会工作师证书或者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在报名时提供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报名结束后提供无效。拟聘用人员自愿申请放弃聘用的,或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资格的,依次递补。
5、体检及考察。组织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内容为该同志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及合同签订。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72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照东台镇社区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的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合同。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视为放弃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镇纪委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东 台 市 东 台 镇 人 民 政 府
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