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安丰镇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其中劳务派遣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府招聘5名:农业中心2名(劳务派遣)、报道组1名(劳务派遣)、东台市安丰古镇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导游1名(劳务派遣)、安丰镇幼儿园保育员1名。
派出所招聘10名:社区辅警2名、巡防员4名、研判员1名、消防队员3名。
二、招聘单位
安丰镇人民政府、东台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安丰派出所。
三、招聘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刑事、治安处罚,行政、纪律处分等不良记录;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须具备所报岗位的其他条件:
(一)、1、报考农业中心岗位的,专业不限,熟练计算机操作;2、报考报道组岗位的,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所学专业为中文类者优先; 3、报考东台市安丰古镇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岗位的,品相端正、男身高1.7米以上、女1身高1.6米以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以上四个岗位均需第一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东台本地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4、安丰镇幼儿园保育员岗位的,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安丰镇本地户籍,女性。
(二)、1、报考社区辅警、研判员、巡防员、消防队员岗位的,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党员、退伍军人优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东台本地户籍。研判员岗位需熟悉计算机操作,其中巡防队员、消防队员岗位需为男性。
四、报名事项及招聘流程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费为200元,体检费用自理。
(一)、报名时间:2017年9月22日—9月28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安丰镇人民政府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86033021。联系人: 陈杰、杨阳。
(三)、报名方法: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相关工作经历请提供书面证明,并填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招聘流程:体检、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社区辅警、巡防员、研判员、消防队员)、面试、考察、公示和录用(低于1:2该岗位不予开考)。
(五)、报名要求:a、所有报名人员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随时终止其报名或聘用资格;b、已有工作单位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录用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试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六、考察
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的1:1 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放弃的,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签订劳动合同
经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安丰派出所招聘人员与安丰派出所签订合同,安丰镇幼儿园招聘人员与安丰镇幼儿园签订合同,一年一签,食宿自理。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720 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保险待遇参照我镇各单位集体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由签订合同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最终解释权为合同单位)。
安丰镇人民政府
东台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安丰派出所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