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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调2名办事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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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发布日期:2017-09-13
(此招聘报名已截止)
因工作需要,东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办事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事员1名
市重点项目办公室办事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选调条件
1、报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事员职位的须具备公务员身份,政治立场坚定,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和实际工作能力突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工作满3年以上,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试用期视同称职)。
2、报考市重点项目办公室办事员职位的须具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政治立场坚定,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和实际工作能力突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工作满3年以上,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视同合格)。
与东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有工作人员无《公务员法》第68条所列亲属关系。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5日至9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携带2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明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北海中路8号,市行政中心1楼0113室)。
联系人:李万军,联系电话:85106588。
五、选调程序及方法
1、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按照相关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公开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此次选调。
2、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笔试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核定选调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选调人员综合能力。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调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另行通知)。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4、讨论决定。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
5、办理手续。对拟选调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公告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东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