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残疾人联合会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综合业务岗位1名。
二、 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残疾人服务工作,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有较好的文字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所学专业须为中文文秘类、计算机(大类)类。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东台市户籍(含生源地户籍)。以下对象不受户籍限制报考:⑴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⑵在我市服务的大学生村官以及“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⑶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配偶、父母为东台市户籍的。
4、身体健康。
三、报名手续、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0日-11 日。
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地址:市金海东路永胜南路4号,电话:0515-88108221,13032598281。传真:0515-88108219,联系人:杨先生。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已就业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同时另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缴考试费100元。
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取消招聘岗位。
四、考试方式、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实施办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再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遇到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最低服务期三年。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拟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按《东台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管理,享受同类人员待遇。
七、组织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招聘工作由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