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事员1名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办事员1 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选调条件
1、报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位的须具备公务员身份,政治立场坚定,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和实际工作能力突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科员或股级干部的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工作满3年以上,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试用期视同称职)。
2、报考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职位的须具备公务员身份,政治立场坚定,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实际工作能力突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科员或股级干部的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专业为法律类;工作满3年以上,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试用期视同称职)。
与东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无《公务员法》第68条所列亲属关系。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至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携带2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市政府办公室政秘科(北海中路8号,市行政中心12楼1208室)。
联系人:郭霁,联系电话:89561208。
五、选调程序及方法
1、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按照相关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公开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此次选调。
2、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核定选调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选调人员综合能力。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调职位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4、讨论决定。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
5、办理手续。对拟选调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经主管部门查实后,取消其报考、选调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选调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东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