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劳务派遣合同制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单位 名称 |
单位 地址 |
岗位名称 |
岗位 类别 |
学历 要求 |
专业 要求 |
人数 |
备注 |
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
市鼓楼路88号(文化大厦五楼) |
文化市场工作人员 |
辅助类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2 |
适宜 男性 |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3、身体健康,具有东台市户籍(含生源地户籍),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辅助执法工作有一定的特殊性,实行一岗多职,适宜男性,并要求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和3年以上驾龄。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日至8月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鼓楼路步行街88号文化大厦5楼),联系人:施平,联系电话:85212509。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有效材料。
4、提交材料: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报到证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考试费100元,如实填写《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招聘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方式、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2、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理》、《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文化行政法律法规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笔试、面试时间见准考证。
3、实施办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一并入围)。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政审人选。总成绩出现同分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退伍军人优先;同为退伍军人或同为非退伍军人,则加试决出名次,加试形式另行公布。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因个人放弃、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为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待遇按试用协议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相关待遇执行市劳动合同制同类人员标准。
七、组织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回避制度。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85212509。
监督电话:85289293。
本公告由东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