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广播电视台因事业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数量
1、摄像记者 4名
2、文字记者 1名
3、文秘 1名
二、招聘条件
1、摄像记者: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能够适度加班;
(2)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有新闻从业经历或摄影专业资质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3)限男性。
2、文字记者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能够适度加班;
(2)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
(3)熟悉广播电视新闻传播特点,有良好的新闻敏感和文字功底,能熟练进行广播电视新闻稿的撰写,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4)男女不限。
3、文秘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能够适度加班;
(2)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有公文写作从业经验的,年龄不限;
(3)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自动化软件,能够承担单位对外宣传任务,报名时须提供在东台市级及以上纸质媒体发表的文章两篇以上。
(4)男女不限。
三、报名办法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26日—— 8月16日。每人限报1个岗位。
请报考者填写《东台市广播电视台应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后)并缴纳近期2寸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3张和报名费100元。网上报名以附件形式在规 定时间内将报名表、照片电子版、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dtgdt32100@126.com,现场报名将《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和相 关证明材料原件送交广电大厦八楼办公室杨亚松处。
报名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15-85213587 15851020568
四、招聘程序:
1、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程序进行,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考察、体检、公示后择优聘用;
2、考试科目根据招聘的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均包含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技能测试侧重于对专 业知识的技能考核。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胜任所报岗位的综合素质。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各科成绩需达合格线,合格线 60分。
3、考试时间、地点和程序另行通知。
五、聘用待遇:
人员一经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1000元,试用期满合格后,即实行劳务派遣。享受台同类人员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劳务派遣期间经考试考核合格且成绩突出的,将择优推荐事业编制考试。
六、组织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接受台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报考人员,经查实后,取消报考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东台市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东台市广播电视台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