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辅助执法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东台市东台镇城建城管监察队劳动合同制辅助执法人员8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热爱城管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本市户口,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1982年7月31日—1999年7月31日)。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传染病、身高1.7米以上,无治安、刑事惩处记录(以派出所证明为准)。
4、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目测初审后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目测内容为体表、视力及相应的报名条件。通过现场目测初审的应聘人员,再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7月21日至24日下午18:00止。
2、报名地点:东台市东台镇村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办公室(宁树路18号);联系人:崔芃;联系电话:85211871、13815591800。
3、报名要求:凡符合应聘条件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退伍证),无治安、刑事惩处记录(派出所证明),如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证明。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如实填写《东台市东台镇村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劳动合同制行政执法辅执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交近期2寸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3张。
四、考试方法
招聘考试实行面试,主要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面谈为主。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采用标准》,政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六、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享受下列待遇:试用期发生活费930元/月,签订劳动合同后,享受下列待遇;基础工资16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基层工作津贴200元/月,考核工资200元/月,外勤补助400元/月,每月下村补贴汽油费100元/月。统一配置制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职工医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七、组织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接受镇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经查实后,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东台市东台镇村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东台市东台镇村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