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东台市委统战部(民宗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东台市民族宗教服务中心拟在全市范围内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东台市民族宗教服务中心办事员1名。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勤奋敬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较强,身体健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文秘类、社会政治类、财务财会类专业。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满2年以上。
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具备国家干部身份,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视同合格)。
5、与东台市委统战部(民宗局)现有工作人员有苏办发〔2011〕46号第38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参加选调。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6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 30—6:00。
2、报名地点:市委统战部办公室(市行政中心0625室)。
3、报名提供资料: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现职岗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如年度考核情况等),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现场填写报名表。
4、联系人:王海洋,联系电话:85212281。
四、选调程序
1、资格审查。市委统战部(民宗局)将按照相关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公开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取消此次选调。
2、综合测试。分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40%)、公文写作(60%)。笔试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中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测试选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形象等。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计算。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调职位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同分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4、结果公示。对拟选调人员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人提出异议,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考察对象的选调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办理手续。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调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本着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市委统战部(民宗局)负责解释。
中共东台市委统战部
201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