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用工单位委托,本公司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制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派遣单位、岗位及人数
⒈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职工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人员3名;
⒉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农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㈠具有东台市户籍(含生源地户籍)。
㈡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㈢学历和专业要求
1. 应聘职工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财务财会类、审计类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
2. 应聘农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财务财会类。
㈣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因违纪违法受过处罚、处分等情形的不得报名)。
㈤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㈥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报名办法
⒈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6日至28日。
⒉报名地点: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东台市望海东路47号,九九商厦二楼)。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85268096.
⒊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同时另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填写《东台市劳务派遣人员应聘报名表》,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四、考试方法、内容和实施办法
⒈考试方式
考试分笔试和技能测试,均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技能测试成绩占4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⒉考试内容
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内容为综合知识。
⑴应聘职工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人员的专业科目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江苏省社会保险稽核实施办法》、《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内容。
⑵ 应聘农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人员的专业科目内容为:《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及财务会计相关专业知识。
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应用能力。
⒊实施办法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笔试结束后,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不超过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测试人员(含末位同分者)。技能测试结束后,从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选。总成绩出现同分时,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技能测试成绩再相同者,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因违法违纪受处罚、处分的情况。遇到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本公司签订不低于3年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享受同类人员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