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弶港镇民政工作队伍建设, 进一步做好以社会救助为核心的民政工作, 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弶港镇民政办合同制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民政工作信息系统操作人员 1名; 残联等工作人员1人。
二、 应聘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拥护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 热爱民政工作, 熟悉和掌握电脑操作规程, 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 (计算机专业的凭毕业证) 。
2、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 年龄 35 周岁以下(1981 年 1月1日以后出生) , 户籍不限。
4、 身体健康, 仪表端庄。
5、 有民政工作一年以上经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 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12月14 日。 (上午 8:30-12:00 , 下午14:30-18:00)
2、 报名地点: 弶港镇组织办 (弶港镇政府三楼最西边) 。
联 系 电 话 :18752902003
3、 报名要求:
①报名方式: 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 户口簿、 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 以及近期同底版 2 寸正面免冠彩照 2 张, 填写报名表,每人限报 1 个岗位。计算机等级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
②报名时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并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通过的人员听通知参加有关知识测试。
4、 报名要求: a、 所有报名人员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 随时终止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b、 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c、 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者, 不予报名。
四、 考试方式、 内容和实施办法
1、 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均实行百分制, 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 电脑操作理论和实际操作, 部分民政工作基础知识等,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 面试主要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础知识、 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 试 结 束 后 , 按 笔 试 成 绩 占50%, 面试成绩占 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 实施办法
笔试结束后,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位列同分者同时进入面试) , 面试结束后, 按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 政审人选, 总成绩同分时按笔试分高的优先。
五、 体检、 政审
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试用期为 3 个月, 试用待遇按协议执行。 (有一年以上民政工作经历的直接聘用, 免试用期) 试用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实行一年一聘, 正式聘用后, 工资待遇参照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并纳入镇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 缴纳有关保险。
六、 签订劳动合同
经体检、 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 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三个月, 试用期工资为1800 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 2000/月, 按规定缴纳相关保险。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 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的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 (劳动) 合同,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 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 不予聘用; 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 解除合同。
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 视为放弃聘用。
七、 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 公开、 竞争、择优的原则, 全程接受镇纪委和社会监督, 对弄虚作假、 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 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 一经查实, 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弶港镇组织办、 民政办负责解释。
弶港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