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东台市中医院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部分编外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3、招聘对象:2015年及2016年毕业生(在市外医疗机构工作,或在招聘公告公布日之前未就业人员不受限制),详见《东台市中医院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部分编外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4、年龄要求: 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户籍为东台市内。
6、具备《东台市中医院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部分编外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 7日至12月18日(周六下午、周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东台市中医院行政楼三楼院办室。
4、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有效材料,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类别的岗位。
(2)现场报名时,须提供:
①本人近期同底版小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②《东台市中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③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以及相关岗位资格证书。
④招聘岗位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终止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3)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上,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
(4)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考试准考证。
5、报名咨询电话:0515-85222133;联系人:汪震宇 徐惠
四、招聘方法
1、考试内容和方式及实施办法
所有岗位均通过笔试的方式确定聘用对象,笔试分岗位进行,内容为相应岗位必备的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2、体检、政审
按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参加体检、政审人选。同一岗位报考人员出现同分数时,按照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学历高的顺序优先入围。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遇有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政审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聘用及待遇
体检、政审合格后,分岗位类别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同一岗位类别报考人员出现同分时,按照具有相应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学历高的顺序优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已与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的,须在被聘用公示期满后一周内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或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待遇按试用期劳动合同执行。试用期满后,由所在科室对试用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期工资待遇按医院编外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办理相关保险。
五、组织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市卫计委、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招聘工作由东台市中医院组织实施。监督电话:85269425、8522213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台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