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务大厅办事员3名;
服务台导服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品貌端正,能听懂东台方言,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熟悉接待礼仪,应变能力强,能熟练操作电脑等办公智能化设备;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东台市户籍;
5、服务台导服员岗位要求为女性,身高162cm以上,形象好气质佳,能讲流利的普通话。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4日-10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东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08办公室(北海西路8号),联系人:唐敏(13655112098)、陆林萍(15862095883),电话85275255。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同时另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方式、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报考政务大厅办事员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报考服务台导服员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30%、70%。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服务礼仪常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服务台导服员岗位含普通话测试。
3.实施办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再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处罚、处分等情况。遇到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最低服务期两年。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工作。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享受本市劳动合同制同类人员相关待遇。
七、组织监督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招聘工作由东台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公告由东台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