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院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四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和人数:护理三名,药剂一名。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经济、刑事等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3、招聘对象:全日制护理及药剂中专及以上专业应往届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年龄:护理人员、药剂人员均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户籍为东台市境内。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9日至9月1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东台市南沈灶镇卫生院。
4、报名咨询电话:0515-85598036;联系人:姜刘燕。
5、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有效材料,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现场报名时,须提供:
①本人近期同底版小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②填写《东台市南沈灶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③需提供证件:身份证、毕业证书,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证明。(相应执业资格证明、专业技术职称不作强制要求,但在其他条件相同时持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者会优先录用。)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终止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免收报名、考试费。
(5)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电话或短信通知,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考试。
四、招聘方法:
1、考试
1)、理论考试:
总分为100分,内容为相应岗位必备的基础知识,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为理论考试合格。
2)、面试:
理论考试合格者参加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为面试合格。
理论、面试成绩占比为60%、40%,各项成绩均合格者才计算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确定为待录用人员。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政审
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参加体检、政审人选。同一岗位报考人员出现同分时,按照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学历高的顺序优先入围。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遇有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聘用及待遇
待录用人员经体检、政审合格后,分岗位类别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同一岗位类别报考人员出现同分时,按照具有相应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学历高的顺序优先聘用,聘用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已与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的,须在被聘用公示期满后一周内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或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待遇按试用期劳动合同执行。试用期满后,由所在科室对试用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期工资待遇按医院编外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办理相关保险。
五、组织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招聘工作由东台市南沈灶镇卫生院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