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东台市幼儿园委托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幼儿教师岗位9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艺术类或教育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参照《2016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东台市户籍。
6、身体健康。
三、报名手续、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 8 月 15 日— 8 月 18 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东台市幼儿园南校区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梁晓玲 薛晓琴 联系电话0515-85213603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户籍证明,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同时另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开考比例为1:2,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2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四、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主要考查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不高于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
2、面试
面试形式为技能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内容为弹唱、舞蹈、编(讲)故事三方面,其中弹唱、编(讲)故事为指定内容,舞蹈自备曲目,自带伴奏U盘,考核时间10分钟。
(二)实施办法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职位实际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笔试加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政审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则一并入围。
五、体检、政审
体检执行《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遇有体检、政审不合格情况的,按职位在考试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由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实行劳务派遣。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与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派遣到东台市幼儿园工作。拟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人员基本工资每月1600元整。
七、组织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东台市幼儿园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