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3名。
二、选调范围
各镇、区,市直各部门单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胜任岗位要求所需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2.具有公务员身份,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镇、区公务员报名参加选调的,需在镇、区机关工作满5年。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开考比例为3∶1,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直至取消选调职位。
报名时间:2016年6月6日至6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北海中路8号,人防中心大楼15楼1517室)。
联系人:刘桂荣
联系电话:89561517,13851030758。
2.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选调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如形不成竞争,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出考试总成绩。
3.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数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则采取加试形式确定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考察主要对拟选调人员德、能、勤、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遇有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办理调动手续。考试、考察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选调意见,按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被选调人员调动后职务为办事员级。
五、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选调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六、政策咨询
选调政策咨询电话:89561517、89561719。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30日